Archive for the tag:

海淀社区工作者最低工资上调至1500元

新闻动态, 薪酬调查 No Comments »

记者今天从海淀区社会建设大会上获悉,社区工作者工资将按照新标准加以调整,最高每月可达2280多元,最低的也在1500元左右。  据了解,该带薪休假的标准依据国家带薪休假的条例制定。具体为工作累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一般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据海淀区社会办社区建设科的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这个带薪休假的规定开始执行。

  另据了解,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的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由于新的标准涉及工作年限等很多方面,海淀区社区工作者3500多人,人数众多导致审核工作量大,但目前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初步确定将于今年4月份补发。

  补发后的社区工作者工资,最高的每月可达2280多元,最低的也在1500元左右,较之未调整之前平均涨了一倍。

  当天,海淀区出台了加强社会建设“1+6”文件,其中包括《海淀区社会建设三年规划》、《海淀区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总结了海淀区社会建设工作成绩,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部署了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海淀区社会建设工作。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要等多久

新闻动态, 薪酬调查 No Comments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近期将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刁仁昌在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最低工资调整还没有时间表,正在研究当中。为了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南京中小企业可通过缓缴社保费、申请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来抵御经济危机的波及。  

现在南京市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仍然维持在850元。据了解,江苏省从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至今,除了1998年没有调整外,已经持续10余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尤其是最近6年来,调整幅度逐步增大,以一类地区为例,最低工资标准2002年每月为460元,2003年上调至540元,2004年上调至620元,2005年上调至690元,2006年上调至750元;2007年10月1日上调至850元。刁仁昌表示,今年最低工资调整还没有时间表,要等省政府的通知,目前还在研究当中。

  刁仁昌说,目前,南京市有中小工业企业2076家,占全市工业单位数的98.1%。今年以来,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065.67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4.2%,累计吸纳就业人数45.06万人,其中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占到了12.8%。尽管今年10月底,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仍处在历史低位,但考虑经济低迷对就业形势影响的滞后性,就业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为了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南京出台9项措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比如灵活调整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农民工可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单位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原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降为9%。同时,缓解困难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压力,除医保外的社保费缓缴期放宽至6个月;适度降低补缴社保费产生的滞纳金水平;降低中小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社会化服务费标准。

河南打破最低工资标准“两年一调”常规

新闻动态 No Comments »

记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将打破最低工资标准两年一调整的惯例,将在去年已经调整一次的基础上今年适当时候再次调整。  

   据介绍,河南省此次打破常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基于该省GDP增速放缓的同时,CPI仍处于较高水平,以及市场自发涨价因素和前期涨价“翘尾”因素等。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劳动保障部门已根据各省辖市的实际情况作出了调整方案,待省政府同意后将择期公布。

    据悉,河南省已于1995年、1997年、1999年、2003年、2005年、2007年进行了6次调整。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从2003年开始落实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五类社保标准调整幅度 职工最低工资涨70元

新闻动态 No Comments »

5类社保标准提高低保标准提至390元退休者养老金最低标准增100元    本市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73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00元,上涨70元。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透露,《北京市2008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通过,将从7月1日起执行。

    据透露,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综合考虑物价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今年本市5类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

劳动部门提醒:最低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

法律法规 No Comments »

目前各地都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按照国家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发放实物或其他形式替代。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以及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但是,按照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制度规定,职工个人按比例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应当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情况,劳动者、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依法进行监督,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已经实施了最低工资新标准:具体为每月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7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8元。

上海4月起最低工资调至960元 考虑物价因素

薪酬体系 No Comments »

3月25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称,今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840元调整到960元,比去年增加了120元,增加数额为历年之最;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5元调整到8元。这是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另悉,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上年增长17.4%。

    据了解,上海职工的年度平均工资已经连续18年上涨。

    调整考虑物价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考虑了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因素,特别是考虑到去年以来上海市居民消费价格增长较快,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大,所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数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也就是说,包括外来从业人员在内的本市所有从业人员都应该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单位应另行支付。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社保待遇将随之上调

    日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了本市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增长率。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上年增长17.4%。据了解,上海职工的年度平均工资已经连续18年上涨。

    昨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市民,对普通市民来说,这一数字除反映了全市职工工资收入的总体增长水平之外,还意味着本市各项相关社保待遇都将随着200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公布而调整。

    各项相关社保待遇调整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将从4月1日起有所调整,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综合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为其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所享受的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以及老年补贴的额度也相应有所提高。

    此外,上海市工伤保险部分待遇和生育保险部分待遇的有关计发标准,也将提高到2892元。

    如市民对享受待遇仍有疑问,可登录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在回答媒体关于上海公务员工资标准如何制定的问题时,市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上海正积极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要规范就会有升有降,因此,不能笼统地说公务员降薪。”

  失业保险金标准

    月最低410元最高550元

    25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在市府发布会上介绍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4月1日起调整实施,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每月410元,最高每月550元。

    鲍淡如介绍说,本次调整对失业保险金第1-12月的发放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约70元,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按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第13-24个月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托底标准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的原则确定。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低保标准

    将从每月350元调至400元

    从4月1日起,上海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提高为400元,增加50元,调幅为14.2%。农村低保标准以1:1.5的比例关系,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

    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喆人介绍了上海市即将调整低保标准有关情况,今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的幅度是历年来最高的一次,达到14.2%,基本可以消化去年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的影响。

    张喆人介绍说,此次除调整了城镇及农村低保标准,同时还将同步调整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养老金

    镇保、农保老人都将提高

    昨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宣布增加“镇保”和“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养老金。全市将有30万“镇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将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2007年底以前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按“农保”办法2007年底前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也增加养老金,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其中对月养老金低于172元的人员,其增加标准应不低于60元。

    鲍淡如介绍说,今年是连续第5年实施镇保养老金增长办法,全市将有30万镇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这次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

    未退休协保人员医疗账户计入资金

    增加到相当于在职职工平均水平

    4月1日起上海将适当增加未退休协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郑树忠说,未退休协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与同龄人员相比,其医保报销比例是一致的,主要矛盾是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计入水平偏低。2007年,未退休协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年计入总金额分别为512和536元,与城保在职职工年平均计入818元相比,分别少了306和282元。

    对此,本市决定从2008年4月1日新医保年度开始起,适当增加上海未退休协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具体办法为:1、单位缴费计入部分仍与面上在职职工保持一致;2、个人缴费计入部分由按原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基数的2%计入,统一调整为按2007年社平工资80%的2%计入。这样调整后,未退休协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水平将大体相当于在职职工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