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03
自昨天起,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由8.7元/小时提高到9.6元/小时。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7元/小时提高到9.6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0元/小时提高到22元/小时。
此外,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36元、每月不低于73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劳动保障部门同时强调,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等三大项内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相关报道详见本报6月28日04版)。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时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May 26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发布的2008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指导价显示,零售、生活服务、餐饮、健身演艺、婚庆等五类“小时工”的收入出现显著增长。
上海此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是在对约1.1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开展调查后统计出的136个小时工工种的收入状
况。其中“薪”情呈现上涨态势的岗位类型为以下五类:
一是零售类岗位。受上半年假日消费影响,上海零售类岗位小时工的工资“水涨船高”。比如,理货员每小时工资中位数由去年下半年的9.5元增加到10元,高位数由15元增加到22元;商场导购的中位数由9.5元增加到10元,高位数由20元增加到25元;调料促销员的中位数由8.5元增加到9元,高位数由10元增加到16元。
二是生活服务类岗位。日常清洁等“钟点工”岗位的每小时工资高位数和中位数分别为13元和9元,分别增加了1元,油烟机清洗工的中位数为35元,增加了5元。
三是餐饮类岗位工资普遍上升。餐饮服务员每小时工资的中位数由9元上升为10元,餐饮勤杂工、洗碗工的中位数由8.5元上升为9元,西式面点师的中位数由20元上升为25元。
四是健身类、演艺类岗位。同去年下半年比较,有氧拉丁教练、健身器械教练、溜冰教练的每小时工资高位数平均增加了15至25元,酒店钢琴演奏、酒店电子琴演奏、酒店萨克斯演奏、酒店吉他演奏的高位数增加了20至40元。
五是婚庆类岗位。婚庆类从业者的收入继续保持高位。结婚摄影、婚礼策划师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分别为每次600元和每次1000元,都较去年下半年增加了约100元,婚礼司仪和结婚跟妆的高位数为每次1600元和每次1100元,分别增加了300元和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