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31
经市政府同意,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该指导线以2007年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平均20768元(1730.67元/月)为基数,其中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5%,下线为3.5%.
指导线适用于肇庆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上年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以上2倍以内的,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10%确定;上年度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基准线;人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的,工资增长可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的幅度内确定。
经济效益好、支付能力强的竞争性企业,可以按工资指导线的上线15%确定职工人均工资的增长。
生产经营尚属正常、但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按下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劳动部门提醒,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是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各类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指导线为基础,对提供正常劳动职工合理安排工资增长。
Sep 11
中秋小长假和国庆长假临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今年中秋节从9月13日到15日放假三天,国庆节从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七天。记者今天从临沂市劳动部门获悉,根据职工加班工资有关问题的规定,按照今年临沂市区最低工资620元计算,市区中秋节加班3天市民最低可获199元的加班费,国庆期间加班7天最低可获加班费484.5元。
据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工作人员介绍,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很多服务性质的单位、企业都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14日和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9月13日、9月15日和9月29日、9月30日、10月4日、5日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介绍,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整了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调整后,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以临沂市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620元为例,日工资约为620元÷21.75天=28.5元。中秋节期间,如在法定节假日9月14日加班1天(8小时),其职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28.5元×300%×1天=85.5元/日;如在公休日9月13日和9月15日加班1天(8小时),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职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28.5元×200%×1天=57元/日。因此,3天最低加班费总计约199.5元。同理可计算出国庆期间加班7天最低加班费约为484.5元。
同时,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Aug 08
7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有关企业工资支付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正常劳动支付8日工资。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劳动者,应当安排补休。
据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于8月5日发布《北京市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放假的通告》,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北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8月8日放假一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就2008年8月8日开幕式当天放假期间,企业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有关企业工资支付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对于按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要求,于2008年8月8日放假的企业劳动者,企业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企业不能安排劳动者在8日当天放假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遇有上述类似情况的,均照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