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29
刚刚发布的2008年湖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显著提高。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3082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625元,增长14.4%。 公报显示,去年我省职工工资总额稳步增长。城镇职工工资总额为105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国有经济单位688.10亿元,增长14.7%;城镇集体单位53.73亿元,增长14.2%;其他经济类型单位315.24亿元,增长25.3%。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4939元,增长17.8%;城镇集体单位为15529元,增长20.2%;其他经济类型为21379元,增长15.7%。
公报还指出,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我省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据调查,2008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动态签订率达到了99.2%,比2007年提高了7.3个百分点
Nov 13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共检查2.04万户用人单位,为8.53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22亿元。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颜路光说,通过检查活动共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1.90万份。同时,督促70家用人单位为1648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60.96万元。
颜路光介绍,今年以来,围绕《劳动合同法》等新法新规,针对损害劳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劳动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等5次专项检查活动,对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另外,福建省劳动部门还针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查处。颜路光说,各地积极受理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投诉,接待劳动保障维权来信来访,前三季度全省共接受投诉举报1.48万件,结案率达99.98%。
Sep 11
中秋小长假和国庆长假临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今年中秋节从9月13日到15日放假三天,国庆节从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七天。记者今天从临沂市劳动部门获悉,根据职工加班工资有关问题的规定,按照今年临沂市区最低工资620元计算,市区中秋节加班3天市民最低可获199元的加班费,国庆期间加班7天最低可获加班费484.5元。
据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工作人员介绍,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很多服务性质的单位、企业都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14日和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9月13日、9月15日和9月29日、9月30日、10月4日、5日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介绍,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整了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调整后,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以临沂市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620元为例,日工资约为620元÷21.75天=28.5元。中秋节期间,如在法定节假日9月14日加班1天(8小时),其职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28.5元×300%×1天=85.5元/日;如在公休日9月13日和9月15日加班1天(8小时),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职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28.5元×200%×1天=57元/日。因此,3天最低加班费总计约199.5元。同理可计算出国庆期间加班7天最低加班费约为484.5元。
同时,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May 04
目前各地都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按照国家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发放实物或其他形式替代。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以及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但是,按照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制度规定,职工个人按比例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应当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情况,劳动者、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依法进行监督,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已经实施了最低工资新标准:具体为每月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7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