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0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本次工资指导线以2008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507元为基数,基准线为9%,上线为15%,下线为4%。  据了解,今年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与下线与往年相比有所回落。本次工资指导线以2008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507元为基数,基准线为9%,上线为15%,下线为4%。记者计算了一下,在全市职工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工资指导线9%的基准线计算,今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0507元×(1+9%)=22352.63元。按照上线为20507元×(1+15%)=23583.05元,按照下线则为20507元×(1+4%)=21327.28元。按照此数据计算,今年泰安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按基准线计算可比去年多拿1845.63元,最高可比去年多拿3076.05元,最少也能比去年多拿820.28元。

  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受去年金融危机影响,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考虑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根据详细测算制定了本次工资指导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均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低于下线的水平安排工资增长,也可暂不增加工资。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较大的企业,可适当调整生产方式、实行轮班作业,通过集体协商亦可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基准线:2007年、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007年、2008年实现利润增长且赢利,预计2009年经济效益有一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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