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公布了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了解,2009年南宁市企业工资水平增长基准线定为7.5%,与去年的12.8%相比,增长基准线有所下调。

据介绍,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政府对大多数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这类企业要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促进职工工资增长;工资增长预警线是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和社会收入分配关系,对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预警提示。记者了解到,南宁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工资水平增长率7.5%作为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以工资水平增长率13.5%作为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预警线;以工资水平增长率1.5%作为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下线。

另外,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南宁市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以及按照企业方式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规定,各企业应根据《南宁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在预警线与下线之间自主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幅度。而对于亏损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可以是零增长也可以负增长,但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南宁市政府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企业加强指导和监督,在确保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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