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06
我省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的企业应适当为职工提高工资水平,今年职工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2%,增幅最高不超过16%。经省政府同意,昨天上午,省劳动保障厅发布了我省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
最低工资标准是底线
此次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的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同时,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一般不应超过,职工货币平均工资下线为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要求,企业的增资方案,须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为企业加薪提供参考
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与仲裁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自2001年起开始,每年发布一次,公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具有指导作用,但并不具备强制性,企业是否为职工涨工资仍是自主行为。但对一些已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来说,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具有重要参考,其它各类企业也应该在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当地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在工资指导线区间内合理安排工资增长幅度,确保企业职工能合理分享到企业发展的成果。
据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规范、监督、调控和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形成企业劳资共决的收入分配机制和工资增长机制。
调控企业工资高增长据了解,往年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会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要求适度调控其工资增长,引导企业合理增长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今年,我省首次对这一规定进行了具体化要求。
细化后要求,上年度工资水平相当于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长一般控制在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以内。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般各地职工平均工资统计部门都会发布,比如合肥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827元,按照指导线要求,对于合肥地区工资年收入超过49654元的企业职工,其人均工资增长一般应控制在12%以内。
Aug 05
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水平,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4%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9%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昨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成都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或因5·12汶川大地震灾害后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阶段的企业,其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涨工资·控制
垄断企业工资过高的 今年不涨
为什么工资增长19%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作出解释,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较快增长,年度工资水平可以相应较快增长,但是企业工资增长不宜过快,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也不宜比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过高。对于工资水平过高及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各类公司,按照国家关于调节过高收入和对垄断行业的企业加强工资增长调控的要求,其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应确定在基准线以下。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工资水平今年不宜再增长。
涨工资·特例
地震受损企业 工资可零增长
“今年工资指导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市劳动局相关人士指出,由于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对今年价格影响较大,同时,目前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较多,控制物价上涨的难度加大,又要考虑到居民、企业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为了避免出现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外不升反降的情况,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原则上应保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所以将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确定在6%以上。而对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或因5·12汶川大地震灾害后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阶段的企业,其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涨工资·依据
平均工资、地区产值都涨了
今年成都企业工资增长为什么以14%作为基准?这主要依据去年成都市国民经济及劳动工资情况,以及2008年成都经济发展与其目标而定。
2007年,全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1941元,比上一年增长13.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606元,比上一年增长17.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1%;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391元,比上一年增长13.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1%。2007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4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万人,其中,企业在岗职工96.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万人。
2008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第二、三产业社会劳动生产率预期提高13.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低于上年实际涨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从2008年一季度实际情况看,全市经济延续了去年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62亿元,增长15.1%;工业经济快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57.2亿元,增长25.8%;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全口径财政收入344.6亿元,增长54.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46.7元,增长16.8%。
Aug 04
明日起,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中心城区上调为700元/月,远城区上调为600元/月。据悉,这是我市第五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城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元/小时(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等)。比目前正在执行的标准每月上调120元,每小时上调1元。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6个远城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5元/小时(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等)。比目前正在执行的标准每月上调140元,每小时上调1.5元。
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范围:各类企业,民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Aug 01
今天(31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该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介绍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工作时表示,下半年将研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意见。
尹成基在谈到下半年工作安排时作上述表示。他指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工作。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指导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研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意见。继续督促各地加大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力度,完成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任务,并进一步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